市人大代表、万州区司法局局长高子清
“政府对待企业就像家长教育娃娃,无论是鼓励、教育还是处罚,最终的目的都是希望它们茁壮成长。”一番通俗的比喻,道出市人大代表、万州区司法局局长高子清的良苦用心。
法治社会,规则林立。当前,社会征信体系越来越完善,对于企业而言,拥有良好的征信记录是它们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然而,不少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由于设立时间不长,对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容易出现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而影响信用记录,造成“创业未成先受罚”,甚至可能“被罚死”的情况。如何营造健康的企业营商环境,实事求是地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呢?高子清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带着关于出台我市“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的建议来到两会现场,与代表们共谋企业发展。
民营企业的发展正处于最艰难的时期,企业的信用就是它的生命力,对那些反复失信的企业,理应在各种环境让它们受到限制与惩罚。但在严格法律约束的同时,一个事实摆在面前:在企业生产管理的过程中,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所难免,需要留有容错的空间。“要给它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只有做到严管与厚爱并重,惩处与修复并重,才能更有效地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鼓励大众创业。”谈到她一心想达到的“两个并重”,高子清面露难色。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有明文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轻微”,行业单行法规均没有具体列述。一方面,执法人员在具体案件中会面临“怎样的情形才构成违法行为轻微”的困惑,另一方面,行政管理部门担忧“不予处罚”会被标签为“行政不作为”,故而一线行政执法人员“不会”也“不敢”给予免罚处理。如此一来,法律规定“难着地”、政策要求“难落实”、执法人员“难作为”势必造成市场主体“难满意”。
更严重的是,企业一旦有不良征信记录,将在各种补贴、退税、融资和参与招投标方面受到限制,这对于那些因为“无心之失”而面对处罚“一刀切”的企业来讲,打击很可能是致命的。“以阶段性的退税补贴为例,三年时间内,如果在申报补贴的时候,其它条件都符合,只要有不良征信记录,300万或者400万的补贴就没有了。”讲到这个例子,高子清唏嘘不已。
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通过“有温度的执法”,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新业态、创新型企业提供宽松的制度环境,才能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让市辖企业有机会有资格有实力参与全国乃至全球的竞争。
文|今日重庆记者 郭浏婷
图|冉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