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上路不仅要按规定行车,也要按规定停车。有些司机为了“图近”“图方便”违停,又怕被电子警察抓拍,于是就动起了歪脑筋……
3月17日13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交通指挥室在视频巡查中发现,江南新区玉龙路与步云路交叉口一辆白色小轿车正违停在划有黄色禁停标线的路段。不仅如此,民警通过监控视频看见,白色小车驾驶人将车停好后,从车内拿出一块毛巾,将车辆号牌包了个严严实实。
遮好号牌后,驾驶人打开了车辆后备厢,然后走进了附近一家商铺。20分钟后,驾驶人拎着东西返回,再将毛巾取下,然后驾车离去……
指挥室看到这一情况,立即通知辖区交巡警陈家坝大队对该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核查和处理。
经查,该男子姓魏(45岁)。据魏某称述,他在步云路开有一家商铺,当天魏某前往店里拿东西,为了图方便将车违停在了路边,魏某说“知道那里不能停车,怕被抓拍才特意用毛巾将车牌号遮挡起来的,没想到还是被监控录下来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魏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交巡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原本违反禁令标线记3分的处罚,就因为魏某的“小心思”变成了记12分的处罚。
无独有偶,3月18日交通指挥室在视频巡查中又发现一起与“号牌”有关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10时许,天城大道一辆白色小车违停在划有禁止停车标线的路段。民警通过监控设备看见,车辆停好后该车驾驶人并未直接离去,而是绕到车尾处将车辆号牌拆下并带走了。
见此情况,指挥室民警通知辖区交巡警周家坝大队对该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核查和处理。
经查,该驾驶人姓乔(23岁)。乔某称,当天他从天龙路驾车前往天城大道附近修手机,为了“图方便”就把车就近停在路边。乔某知道该路段不能停车,担心被监控抓拍这才故意将车牌拆下带走。本想着停不了多久,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没想到交巡警这么快就找来了……
根据先关法律法规,乔某驾驶机动车上路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交巡警依法扣留了乔某所驾车辆,并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面对处罚,乔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再也不做这样的傻事。
交巡警提醒
驾驶人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合法停放车辆,但有些驾驶人在明知有电子警察抓拍违停的情况下,为图一时方便,采用各种手段逃避处罚违法停车,以为能瞒天过海躲避抓拍。殊不知到最后被交巡警查处,将面临更严重的处罚,可谓弄巧成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会被处以记12分并且处罚款200元。
在此,交巡警提醒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耍小聪明,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文图丨程蕾 冯劲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