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以下简称协同开放示范区)如何建?探索区域协同开放发展还需要破解哪些瓶颈?今年全国两会上,住渝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吁请,从国家层面加强对协同开放示范区的顶层谋划和积极支持。
国家首次提出跨省域自贸试验区合作
协同开放示范区的提出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上升为国家战略密不可分。
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强调指出:要支持建设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加大金融、科技等领域开放力度,扩大港口、机场口岸开放。
同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提出“建设川渝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加大力度推进首创性、差异化改革”。
建设协同开放示范区是国家首次提出的跨省域自贸试验区合作。住渝全国政协委员认为,这是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部署,既有利于发挥川渝自贸试验区在西部地区的开放引领作用,共同打造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也有利于探索内陆开放新模式新机制,为区域协同开放发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推进中面临改革赋权授权不足等问题
据介绍,川渝两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协同开放示范区建设,联合签署《共建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战略合作协议》《共建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工作方案》,共同确定一批事关协同开放示范区长远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和重大项目。
全国两会前夕,住渝全国政协委员就此展开联合调研,了解到川渝启动共建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以来,两地自贸区加强信息互通、交流互动,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例如,重庆两江、西永及果园港片区加强与四川天府、高新、青白江、泸州等自贸区域合作,联手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等重大制度创新,积极推动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和园区合作;重庆自贸试验区人民法院与四川自贸试验区人民法院签署《川渝自贸区司法合作共建协议》;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与成都青白江国际铁路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等,为协同开放示范区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调研中委员们也发现,从目前推进情况来看,协同开放示范区建设还面临诸如改革赋权授权不足、政策协同性不够、统筹推动力度有限、产业发展雷同等困难和问题。
赋予协同开放示范区更大改革自主权
协同开放示范区建设,迫切需要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谋划和积极支持。
为破解当前困难和问题,联名提案吁请,指导制定建设方案,在国家层面颁布施行。并建议由国务院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进一步加强对川渝两地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指示,与川渝两地一起科学研究、系统谋划川渝协同开放的实施范围、路径、机制和政策举措,高标准制定《川渝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总体方案》,适时以国务院名义印发实施。
同时,加大放权授权力度,探索实施一揽子授权。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赋予协同开放示范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实施综合性、一揽子授权,推动各领域改革事项在协同开放示范区先行先试。支持将医疗机构名称核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游戏企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民办高校办学等许可优先下放到协同开放示范区。推动中药制剂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探索简化非处方药(OTC)审评审批。
加强政策创新支持,构建制度型开放体系
此外,联名提案吁请加强政策创新支持,加快构建制度型开放体系。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支持协同开放示范区推进金融、科技、医疗和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开放,扩大港口、机场口岸开放,试行有利于促进跨境投资贸易便利化的外汇管理政策,探索更加便利的贸易监管制度,优先实施部分“边境后”措施,加快构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体系。
具体而言,一是加大重点领域开放力度。支持开展中国—新加坡“理财通”“基金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试点。有序放开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和内容分发业务。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支持复制实施海南博鳌国际医疗先行区系列政策措施。
二是扩大港口、机场口岸开放。扩大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航权安排。完善以“铁路+”多式联运单证为核心的陆上贸易规则体系。
三是深入推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放宽跨境交付准入限制。支持发展离岸贸易。探索数字贸易规则体系。完善信用分类监管体系,探索海关特殊监管区账册管理制度改革。
四是扎实推动人才开放。支持开展国际职业资格认证,允许实施对金融、建筑、规划等领域国际执业资格认可。开展外国人工作许可审批权下放试点。
五是实施有竞争力的税收政策。对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实施9%的企业所得税率。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实际税赋超过15%部分予以免征。探索试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六是构建更高标准的营商环境。支持优先开展风险压力测试。构建“市场准入异地同标”的便利化准入机制,建设跨区域市场准入服务系统,推动检验检测结果互认。探索建立“竞争中立”规则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建设,打造保护创新的制度环境。
文丨戴娟 周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