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会期5天。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如下: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审查和批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及2035年远景目标;
审查和批准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审查和批准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市级预算;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
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通过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其他。
大会筹备处相应成立,负责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如因重要工作需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文丨颜若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