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名单的通知》(国家发改委网站截图)
15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名单的通知》发布(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认定100个单位为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其中,重庆市四家入选。
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旨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此次重庆市入选的4家单位分别是:秀山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江津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忠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合川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通知》指出,本批示范园名单公布后,将接续启动第三批示范园创建,各地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第三批示范园申报工作。要严格对照《管理办法》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确定拟创建的示范园,通过竞争性选拔择优推荐,确保符合示范园创建类型和数量要求,并继续向脱贫摘帽贫困县、“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申报创建示范园请报送以下材料:一是示范园创建申报书,二是示范园创建实施方案,三是示范园用地情况等其他相关配套材料。请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于10月15日前商有关部门完成示范园创建方案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确定的示范园名单、界址点坐标及用地审核结果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在自然资源部智能审批系统中上报相关材料,逾期未报视同放弃创建。
文丨佘振芳 梁浩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