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出动,不砸窗、不撬锁,只需顺手拉拉车门,挨个儿碰运气,“运气好”的话便迅速钻进车内盗取财物……近日,万州区公安局钟鼓楼派出所破获系列“拉车门”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其在5天内作案20余起,涉案财物价值万余元。
“拉车门”,顾名思义,即作案人在选择作案目标车辆时,采取用手拉车门把手确定车辆是否上锁,进而对未锁闭车辆内的财物实施盗窃,该作案手段虽原始、简单,但却是盗窃车内财物案件的常见作案手法之一。
2020年8月2日,钟鼓楼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自己头天晚上回家将车停靠在楼下路边,一觉睡醒后他却发现车内放置的4300元现金不翼而飞。接警后,派出所民警当即前往案发现场,经仔细勘查,发现报警人的车辆外观完好,车窗、门锁均无被撬痕迹,凭借此前办案经验,民警迅速作出判断,此盗窃案很可能是“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案件。
接警后,钟鼓楼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立案侦查。办案民警分析了辖区近期发生的数起“拉车门”盗取车内物品案,发现作案手法高度类似,怀疑是同一人所为。经过配侦部门的通力配合以及多方实地走访,民警很快获取了现场作案人的体貌特征,并锁定盗窃嫌疑人系康某某。
8月5日下午2时30分,获悉康某某在万州区龙都街道一宾馆落脚的线索后,民警火速出击,一举将其抓获归案。
到案后,康某某对自己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审讯,其如实供述:从7月29日至8月2日,自己每到凌晨两三点,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佩戴帽子、口罩、手套等伪装手段,在万州区申明坝街道、钟鼓楼街道、周家坝街道和龙都街道,采用“碰运气”手拉车门的方式盗窃他人车内财物,5天内总共“拉车门”200余辆,拉开车门20余辆,盗窃财物价值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康某某已被批准逮捕,案件已经移送万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车主:盗窃车内财物案件作案时间短、手法简单,很大程度上是利用车主疏于防范的心理,希望车主们以案为鉴,无论离车时间长短,都要关好车门、车窗、后备箱,锁闭车门离开前,应再次用手拉车门予以确认;此外,车内切勿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文图丨程蕾 冯劲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