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共同印发《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共同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川渝两地将围绕长江、嘉陵江、乌江、岷江、涪江和沱江等重点流域,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水陆域开展生态缓冲带和生态隔离带建设,连通生态廊道,重塑自然岸线,保持长江流域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川渝两地将共同编制《“六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2021-2035年)》,加强毗邻地区规划统筹,推进区域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共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同时,两地将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共同争取国家层面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补偿政策,设立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补偿基金,加大对“六江”生态廊道等上游屏障地区倾斜支持。
此外,川渝两地将共同争取国家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项目支持,开展秦巴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修复工作;加强与贵州省的协同,统筹谋划实施乌江、赤水河等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加快推进生态修复技术体系研究,共同制定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标准规范,逐步统一生态修复各类标准。
为让两地更多社会力量和资源参与到生态修复中,川渝两地还将通过统筹推进生态修复各类项目,搭建跨区域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打通生态产业链条,盘活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探索“碳中和”生态修复路径。
为提升川渝两地生态修复协作效率,川渝两地将推进生态修复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实施生态修复信息化管理,实现两地生态修复数据信息共享和交互,提升生态修复科技支撑能力;建立生态修复共建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年度实施计划,组建专家委员会等,为联动开展生态修复提供保障。
记者 申晓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