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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总林长令(第一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森林资源乱侵占、乱搭建、乱采挖、乱捕食等“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

  • 重庆日报 2021-06-04 09:42

  各级林长、林长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安排部署,根据全市林长制工作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底,在全市开展森林资源乱侵占、乱搭建、乱采挖、乱捕食等“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对象。一是乱侵占。主要包括非法改变林地草地用途,非法占用林地草地,毁林(草)开垦、毁林(草)种植等。二是乱搭建。主要包括在林地草地非法建设工矿企业、商业设施、居民住房、农林生产等设施,超批准面积、超批准规模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建设地点等。三是乱采挖。主要包括在林地草地非法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建设和生产,非法采石、采砂、采土,无证采伐、乱砍滥伐林木,非法移植天然树木,非法采挖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破坏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及其生存的自然环境等。四是乱捕食。主要包括非法猎捕、食用、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等。

  二、全面排查。全市各级林长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对乱侵占、乱搭建、乱采挖、乱捕食等“四乱”突出问题逐一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排查要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自然保护地清理整顿、森林督查整改、野生动物禁食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综合运用网格护林员日常巡查、卫星遥感监测实地核查、重点问题明查暗访、群众举报和新闻网络媒体监督等方式,对“四乱”突出问题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查清问题源头,分门别类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三、专项整治。全市各级林长和有关单位要按照事项化、项目化、清单化管理要求,对排查发现的“四乱”突出问题,逐一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加大整治力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林业草原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山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切实做到分类整改、立行立改,发现一处、整治一处,一案一策、限时整治,推动问题按期销号、动态清零,逐步消除问题存量,坚决遏制问题增量。

  四、强化责任。全市各级林长和有关单位要强化整改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属事监管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和落实林长巡查、问题整治等日常管理制度。要运用“智慧林长”管理平台,强化各级林长督导检查,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加快建立山林资源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要加强社会监督,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草原管理保护,当好生态卫士,共同守护好巍巍青山。

  此令。

  重庆市总林长:陈敏尔 唐良智

  2021年4月28日

编辑:陈怡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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