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我市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重庆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细则》,出台了解决科技成果转化具体问题的24项措施(简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24条”)。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24条”主要从科技成果赋权、科技成果有效供给、科技成果转化要素集聚、科技成果转化便利化服务四个方面着力,旨在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疏解我市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的现实“堵点”。
其中,在科技成果赋权方面,包括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推进赋权科技成果限时转化,明确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优化科技成果无形资产作价投资管理,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容错免责机制,共5条。
在科技成果有效供给方面,包括优化科技成果的源头供给,促进国内科技成果在渝转化,推进国际技术转移开放合作,强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导向,强化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导向,鼓励担任行政职务的科研人员转化成果,加强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共7条。
在科技成果转化要素集聚方面,包括培育一批服务能力突出的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引进培育一批高水平技术经理人队伍,培育专业化科技成果评估机构,打造高水平专业化创业孵化平台,做大做强创业投资规模,共5条。
在科技成果转化便利化服务方面,包括推广科技成果转化首台套产品应用,优化科技成果评估流程,优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税收支持政策,大力弘扬企业家创新精神,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责任主体信用等级管理,构建全社会联动协同的工作格局,共7条。
记者 张亦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