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委下发《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每个考点
配一名防疫副主考
《通知》明确要强化疫情防控,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
《通知》明确,各区县教育部门,市、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和普通高校,要制订相应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健康监测、排查、考试(评卷)场所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
市教委要求,各考点要设1名防疫副主考(原则上由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机构安排),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要开展全覆盖式防疫教育和防疫培训,确保全体考生和考务人员熟知防疫知识和操作流程。
贫困县脱贫后
今年继续享受专项计划政策
今年,重庆将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增加农村、原贫困地区考生升入重点大学的人数。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21年仍继续享受专项计划政策。
市教委在《通知》中明确,要落实专项计划。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增加农村和原贫困地区考生升入重点大学的人数。
同时,继续实施全科教师、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加大专项计划宣传解读,为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学生提供更多便利和帮助。按照中央脱贫攻坚有关部署,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21年仍继续享受专项计划政策。
在招生方面,公费师范生(含全科教师)招生按国家有关文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今年我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计划面向29个区县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1030名。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按照国家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有关文件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2016年定向培养全科医生招生对象的通知》规定执行。
严格审核考生资格
治理“高考移民”
《通知》提出,严格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切实维护高考招生秩序。
市教委要求,市、区县教育考试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报名、加分资格和各类专项资格审核,加强户口由市外迁移到重庆市的学生,特别是学籍或户籍转入我市不足三年(以考生报名参加高考当年9月30日往前推算三年)学生的资格审核,会同教育部门、公安机关逐一审核其教育经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学籍和户籍迁移申请材料、家长户籍和在重庆市的从业和居住情况、有关证明文件等真实性。
对非重庆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重点审查考生高中阶段学籍、实际就读情况,结合相关部门材料审查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要细化和规范考生资格审核公示程序,完善举报、申诉受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严厉打击考生资格和身份弄虚作假,严肃处理资格造假考生。
严肃考风考纪
开展专项行动打击替考作弊
《通知》提出,各区县教育部门在高考前要开展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同时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同时,要严肃考风考纪。各区县教育部门,市、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和普通高校要加强法治、诚信及警示教育。要加强考点考场管理,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格执行考场、视频“双监考”及巡考制度。要建立健全考纪考风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现违规舞弊线索、接获舞弊举报或发生考试违规舞弊事件,依法查处、及时处置并把违规舞弊控制在最小范围,防止出现大规模集体舞弊、代考替考现象。
记者 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