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17日 重庆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2002年4月17日 中共重庆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02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2003年6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巩固、完善、深化、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深化改革。2005年1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部免征农业税的通告》,在西部地区率先全部免征农业税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