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重庆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2021年4月15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摆到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经过8年持续奋斗,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上下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各级党员干部尽锐出战、精准务实、攻坚克难,社会各界守望相助、协同发力、合力攻坚,广大群众吃苦耐劳、自强不息、感恩奋进,夺取了全市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涌现出一大批实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全市脱贫攻坚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方义明等615名同志“重庆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授予万州区大周镇铺垭村党支部等400个集体“重庆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继续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全市各项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向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学习。学习他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学习他们一心为民、奋发有为的使命担当,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学习他们勤勉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全力以赴干事创业,用心用情用力为党和人民事业贡献力量;学习他们甘于奉献、不怕牺牲的崇高品格,时刻守初心、担使命,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旺盛的干劲,投身重庆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奋力谱写重庆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