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部
  • 当前位置:首页 > 动态

重庆拟通过地方立法明确 4类行为可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重庆日报 2021-03-31 09:29

  3月30日,记者从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了解到,《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审议。

  去年11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记者注意到,相较于初次审议稿,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草案,将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第二十五条分为3款,分别规定了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适用领域、认定标准以及认定程序。

  其中,草案提出,信用主体有“严重危害自然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且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的”“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的”4类行为,可以按照相关认定标准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此外,该条款还提出,全国统一实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按照国家统一的认定标准实施。仅在本市范围内实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其认定标准由本市地方性法规规定。

  记者 颜若雯

编辑:陈怡璇
Copyright © 2012-2024 CQTODAY Media Group, All Rights Reserved
今日重庆传媒集团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渝ICP备12000991号-1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064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90002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63891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