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重庆讯(记者 娄媛媛)记者29日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获悉,从2月11日开始的2021年全市“蓝天行动”春季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春季监管执法行动”)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共检查施工工地3489个(处),检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11896台次,依法查处扬尘污染案件1692件。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市公安交巡警总队对经城市快速干道清运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开展联合检查(重庆市城市管理局供图)
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春季监管执法行动一直持续到6月30日,全市各区县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参照重庆市城市管理标准《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CG035-2020)有关要求,严厉查处以下11种违法违规行为:
建筑施工工地及建筑垃圾消纳场进出口未硬化处理、未设置沉沙井和排水沟、未冲洗车辆(含施工车辆、私家车、材料车、砼搅拌车等)造成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
建设工地周围环境未保持清洁,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未采取湿法作业等有效措施,造成尘土飞扬的违法行为;
未办理《重庆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从事建筑垃圾处置的违法行为;
未按规定的技术要求改装的载重货车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违法行为;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按照核准时间、线路运输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密闭运输车辆未有效密闭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垃圾等易撒漏物质造成飞扬、泄漏、撒落污染道路的违法行为;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在规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违法行为;
未经许可设置建筑垃圾消(受)纳场的违法行为;
机动车在城区道路上行驶未保持整洁,车身、车轮有明显污迹尘土未及时清洗的违法行为;
露天烧烤、露天焚烧树叶、垃圾、秸秆、落叶等违法行为。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扬尘污染防控“送法上门”普法宣传活动(重庆市城市管理局供图)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对城市道路上存在车身脏污的机动车进行检查(重庆市城市管理局供图)
据了解,春季监管执法行动期间,全市各区县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将对重要区域、重要线路、重要时段、大型施工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以及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等重点区域实施严管严控,主城中心城区还将对内环快速路进出口、绕城以内高速公路射线节点加大执法力度,持续保持道扬尘污染治理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