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重庆讯(记者 娄媛媛)3月23日,市城市管理局召开全市构建城市运行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工作会议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2021年3月调度会议。会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总队”)对全市启动开展2021年城市建筑物外立面容貌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此次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自2021年3月20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将在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和其他区(县)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重点查处9种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在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平街层外墙安装的空调、排气扇,底部低于人行道路面两米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在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顶部、平台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在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防护网或者吊挂物品,设置遮阳伞、篷盖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在主、次干道以外的其他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临街面未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设置遮阳伞、篷盖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在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临街面上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乱吊挂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依附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残缺、污损、空置或者有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依附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设置的户外广告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依附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设置户外招牌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质量、安全规范,影响建筑物结构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依附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设置户外招牌超过规定数量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依附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设置的户外招牌陈旧、污浊、脱色、破损、有错别字、缺字、漏字或者灯光显示不全以及有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
市城管执法总队将通过日常巡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督查和情况通报,对监管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督导督办,确保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