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26日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5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强化废弃口罩收运处置,因地制宜规范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放置在方便市民投放的醒目位置,容器设置工作已在1月26日前完成。
通知要求,各区县应结合实际,在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场、车站、码头、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商圈等人口集中区,在原有垃圾收集点增设专门垃圾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容器应为“其他垃圾”收集容器,设置文字标识(标明废弃口罩专用),内设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医疗机构及周边,可按医废管理规范协调相应管理部门落实采取医废容器收集。
通知还要求,为积极有效应对新型肺炎疫情,防止二次污染,鼓励市民将废弃口罩消毒(喷洒75%酒精、84消毒水),进行简易破损(扯烂或剪碎)后投放至专用容器内。居家隔离者用过的口罩,弃置前应用水煮沸10至15分钟后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普通居民用过的口罩,应直接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投放后应及时洗手。
与此同时,市城市管理局将督促加强生活垃圾清运消杀,特别是加强废弃口罩专用容器、垃圾收集站(点)、垃圾中转站、公共场所及垃圾填埋场等消杀工作。废弃口罩专用容器、垃圾收集站(点)、垃圾中转站、公共场所及垃圾填埋场等地点,每天消杀不少于两次。
此外,我市环卫作业人员将采取穿长袖(袖口可收扎或紧口)、有防雨帽(帽口可收扎)的防雨工作服,佩戴一次性乳胶手套或抗化学和生物伤害的防护手套,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至少两层)或N95口罩,佩戴尺寸合适的防护眼镜(医用防护眼镜或化学防护眼罩)等防护措施,对工作物品集中消毒,防止感染疫情。
(记者 廖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