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重庆网讯(记者 陈科龙)为高标准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重庆高新区3月5日召开西部(重庆)科学城“金凤凰”政策新闻发布会,正式向全球发布“金凤凰”政策。该政策主要针对人才、创新、产业、金融四个领域,推出系列政策,助推科学城在“十四五”期间开好局、起好步。
西部(重庆)科学城“金凤凰”政策新闻发布会现场(邹乐 摄)
背景:高标准建设科学城
为让“金凤凰”政策更加精准科学,重庆高新区相关部门广泛借鉴各地政策经验,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组织专业力量反复研究论证,最终制定出台了助推西部(重庆)科学城发展的“金凤凰”政策。
结合“金凤凰”政策中“人才、创新、产业、金融”4个重点领域,分别梳理提炼出10条重点政策,形成“金凤凰”人才10条政策、“金凤凰”创新10条政策、“金凤凰”产业10条政策、“金凤凰”金融10条政策。政策围绕人才引育、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金融支持四个领域,聚焦提升原始创新能级、高精尖产业发展质效、创新服务体系水平,推出“组合拳”,精准对接创新主体发展需求,集中资源,整合力量,主动作为,全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和引领区域创新发展的综合性科学中心。
西部(重庆)科学城 (效果图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提供)
内容:聚焦人才、创新、产业、金融
西部(重庆)科学城本次推出的“金凤凰”政策,主要聚焦人才、创新、产业、金融四个方面。
“金凤凰”人才10条政策立足科学城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引导各类用人单位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大健康、高技术服务业四大主导产业,吸引集聚高层次人才团队落户科学城,形成产业与人才同频共振、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重点解决各类型人才载体、创新实践、发展环境发展难题,逐步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特区,打造聚才“洼地”和用才“高地”,树立“近悦远来”标杆。
“金凤凰”创新10条政策则聚焦“十科”重点任务,围绕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培育壮大企业主体、建设科研机构、推动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重点解决梯级研发机构建设、科技企业培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等难题,全周期、全方位提升创新链能级,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打造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
“金凤凰”产业10条政策聚焦西部(重庆)科学城四大主导产业重点细分领域,提供全产业链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通过支持产业融合发展,重点解决产业生态圈内循环动力缺乏难题,促进传统产业智能化升级,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特色鲜明、产业基础能力强、产业链水平高的特色产业集聚区。
“金凤凰”金融10条政策则从金融机构设立、金融牌照获取、经营规模扩张、经营风险分担补偿等方面激发金融活力,重点解决金融创新难题。立足科技金融,围绕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四链融合”,对科学城主导产业和科技型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带动更多金融机构总部落户西部(重庆)科学城,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科技金融集聚区。
光大人工智能项目(重庆高新区管委会提供)
特点: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含金量高
西部(重庆)科学城此次出台的“金凤凰”政策总体具备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含金量高三大特征。
覆盖面方面,立足科学城发展实际,聚焦重点发展领域和重要工作任务,制定涵盖人才引育、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金融支持的360度全方位全周期的政策支撑体系。
针对性方面,该政策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落脚点,突出需求导向。针对现今科学城高端人才难集聚、核心技术难突破、产业能级难提升、金融活力难激发的关键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制定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凸显政策引领性和导向性,真正打通发展痛点堵点淤点。
含金量方面,该政策以增强竞争优势为关键点,加大奖补扶持力度,向全球优质资源发出了招贤纳士的“英雄帖”,力争打造政策优势最大、营商环境最优、创新力度最强,资源汇聚、人人向往的科学之城、创新高地。
下一步,重庆高新区将通过搭建产业扶持综合服务云平台等举措加强政策落地实施,确保各项惠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加快推动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发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引领区域创新发展的综合性科学中心提供强大的政策支撑。
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重庆高新区管委会提供)
链接:
来看看西部(重庆)科学城“金凤凰”政策的这些干货
一、“金凤凰”人才10条政策
1.加快高端研发创新平台集聚:“一事一议”。对落户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给予3000万元支持;其他国家级研发创新平台给予1000万元支持;
2.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际建设成本25%。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科学城独立或联合设立市场化运行的市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按建设实际成本费用的25%给予支持;
3.设立专业孵化器引进、入孵、培育奖励:1000万。获批国家级孵化器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入驻专业孵化器创新创业的高校优秀学生(团队)给予10万元支持。专业孵化器每孵化培育1家独角兽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50万元奖励;
4.加强博士后人才培养:20-60万。新设国家级、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分别给予60万元、20万元支持。设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学科)与科学城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长期博士后联合培养机制的,给予高校(学科)50万元支持;
5.鼓励创新团队开展研发和技术创新:1:1配套。对落户的优秀创新团队(群体),给予100-500万元经费支持。对牵头承担的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的团队,按照项目实际到账国拨经费的1:1予以经费配套;
6.推动校地院地协同创新:收益95%。高校、科研院所转化职务科技成果所获收益的95%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促进高校与科学城之间的科研人员流动,市属高校对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创业的工作量和相应绩效给予同等认可;
7.优化金融服务促进成果转化:直投、跟投、全额贴息、免租。对科技含量高、成长潜力好的项目,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可直接投资;获得创业投资的,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根据企业意愿跟投;获得银行贷款的,享受首笔贷款政府全额贴息补助。各类人才以科研成果在科学城创办企业的,根据实际需求3年内免费提供创业场地或全额房租补贴;
8.构建多层次人才安居保障体系:“租、购、补、送”。规划建设国际人才社区,集中建设高端人才房(面积150—240平方米)和人才公寓(100平方米左右),可通过“免租、成本价购买、购房补贴、赠送”等形式保障供给。未享受人才社区住房且首次在科学城内购买自住用房的优秀人才,给予相应的购房补贴。配置便利的交通、生活等基础设施和高端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服务设施;
9.打通一站式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各类人才享受医保、体检、疗养等健康服务和“ 专人对接”“全程代办” “一窗通办”“一次办结”等政务服务;
10.加大人才引育激励力度。优秀人才每年按个人年工资薪金的一定比例给予专项奖励。设立“金凤凰成就奖”和“金凤凰成长奖”,每年分别评选2名、10名,每人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绩效奖,对园区内年度引才绩效排名前3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
二、“金凤凰”创新10条政策
1.支持加大研发投入。对内部研发投入总额达200万元(含)以上,且较上年度有增长的企业,给予每年最高3500万元奖励(叠加重庆市补助:研发准备金3000万元);
2.集聚科技创新人才。对研发人员全时当量占比较高的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
3.鼓励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对新获得国家、市级科学技术奖励的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100万元奖励;
4.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对成立时间在3个会计年度内且发展良好的科技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一次性奖励;
5.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贷款贴息等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达100万元(叠加重庆市补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万元);
6.着力扶持瞪羚企业。对经认定的瞪羚企业给予首次认定、贷款贴息等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达180万元;
7.打造独角兽生态乐园。对经认定的独角兽体系企业,最高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8.聚焦赋能高能级领军企业。对经认定的高能级领军企业,给予首次认定、贷款贴息、采购补贴等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达900万元;
9.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技术输出方、技术购买方,分别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促成区内技术交易的技术转移机构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0.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对外资在高新区新设立的研发机构,每年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在境外新设立研发机构的区内企业,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三、“金凤凰”产业10条政策
1.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对重庆市制造业创新中心,最高给予700万元补助。对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绿色工厂,按照市级补助金额给予1:1配套奖励;
2.支持5G关键器件的研发与产业化。支持5G高端元器件研发与产业化,支持5G通信模组向高集成化、高移植性和低功耗方向发展,支持5G无线通信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应用领域的设备设施关键器件研发创新与产业化。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给予项目投资额的20%、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3.支持智能制造装备关键技术研发和产品产业化。对机器人、增材设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设备等智能制造装备产品和核心零部件的关键技术研发和产品产业化项目,给予项目投资额的30%、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4.支持大健康产业全周期发展。企业自主研发并产业化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已上市生物制品、第三类医疗器械,单品种全周期最高给予5300万元、3300万元、3300万元、2740万元补助;
5.支持大健康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企业建设大健康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产业应用基础平台,最高按平台投资额30%给予补助;
6.支持软件服务业龙头企业发展。首次入选全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中国互联网百强”的企业,可享受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和200万元的年度经营补助;
7.支持检验检测企业集聚发展。入驻重庆高新区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且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检验检测企业(机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装修补助和最高100万元的租金补助;
8.支持外资外贸发展。新注册符合大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等主导产业方向的外资企业,按照实际到位外资1美元奖励0.1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最高1000万的奖励。认定为服务外包基地、示范园区、文化出口重点项目,补助最高达200万;
9.鼓励科技服务企业设备更新升级。企业(机构)购置用于科技服务(单台原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按其实际购买支出额的2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10.支持特色文创项目发展。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一次性补助100万元;获得国家、重庆市产业扶持的重点项目,按照国家、市级补助全额的100%、50%给予配套补贴。
四、“金凤凰”金融10条政策
1.支持金融机构总部聚集。对金融机构新设立或迁移全国性总部,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奖励,省级区域性总部,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
2.支持金融机构产品创新。对银行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的纯信用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发生损失的,按年度发放信用贷款总额的5%给予补贴;
3.支持创投风投机构加快发展。对在高新区新设立的基金、基金管理人或原有基金、基金管理人进行增资的,按实缴资本一定比例最高给予2,000万元奖励;
4.支持创投风投机构积极投资。对投资高新区内企业的基金,按投资额的5%一次性给予奖励,每家基金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
5.分担创投风投机构投资风险。对注册在高新区的基金,投资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失败的,给予最高50%的风险补偿;
6.支持上线企业获取融资。对企业通过高新金服取得的贷款,按普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以不同比例贴息,单个企业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贷款贴息;
7.支持企业境内外上市。企业上市给予700万元一次性奖励,前三家登陆上交所科创板企业分别额外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励;
8.支持企业挂牌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在新三板或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的企业,按照挂牌市场的不同分层级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9.支持上市挂牌企业加大投融资力度。企业将上市首次募集资金,再融资资金投资于高新区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上市、新三板挂牌企业取得银行贷款,单个企业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贴息;
10.支持上市挂牌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对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企业的高端人才,按个人年工资薪金的3%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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