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所谓的“国际著名新闻媒体”为幌子,打着“数字经济”的招牌,用设立新闻机构驻地方办事处和达成战略合作的方式与各企业单位接触,再通过与重庆市各企业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共同运作项目的方式为诱饵,借为受害者制作所谓“国际新闻联盟新闻记者证”为由,收取一个证件6500元的制作费。
近日,由市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组成的“国际新闻联盟海外国际频道重庆办事处”有关问题核查专项工作组,联手破获了这起近年来最大的非法设立新闻机构案。
12月29日,我市依法对“国际新闻联盟海外国际频道重庆办事处”以及重庆各区县非法设立的10余家办事处依法予以取缔。
一个记者证件6500元
成立非法新闻机构招摇撞骗
2020年6月11日,市委宣传部接群众来电反映:一自称“国际新闻联盟海外国际频道”的机构在垫江县设立办事处。
市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立即进行核实,发现该机构不仅在重庆设有多个非法分支机构,而且在全国多个省市设有办事处。经中宣部传媒监管局确认,所谓的“国际新闻联盟海外国际频道”系非法新闻机构,其发放的所谓新闻记者证也为虚假证件。
市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随即组成“国际新闻联盟海外国际频道重庆办事处”有关问题核查专项工作组,对此案进行调查。
专项工作组调查取证时发现,“国际新闻联盟海外国际频道”总编王某,同谢某、殷某等多名成员在垫江县、江津区等地设立所谓“国际新闻联盟海外国际频道”办事处。其间,王某、谢某等人以虚假新闻机构“国际新闻联盟海外国际频道重庆办事处”名义与江津某企业达成所谓战略合作,并邀请该单位负责人出任“国际新闻联盟海外国际频道重庆办事处副主任”一职,后以办理国际新闻联盟采访证件为名,以一个证件6500元价格骗取办证经费。
数十家非法分支机构
全部设在中小企业主经营场地内
王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相关之规定,且涉嫌诈骗罪。市专项工作组依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将案件移交江津区公安局立案侦查。
江津区公安局受理案件后,经缜密侦查收集相关证据,并组成工作组远赴深圳开展调查和抓捕工作,于2020年9月初将王某抓获。
经审讯,王某交代其对外身份是“国际新闻联盟海外国际频道总编”,所谓的“国际新闻联盟海外国际频道”在全国各地设立了数十家分支机构,这些机构全部设立在中小企业主的经营场地内。甚至称海外还有193家分支机构。
王某对冒充新闻媒体、通过办理“记者证”实施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其在国际新闻联盟中只是抛头露面的角色,证件办理是系殷某所为。另有谢某多次介绍重庆各地人员与王某认识,并办理虚假记者证。2020年9月30日,经江津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王某被执行逮捕。
截至2020年12月,警方根据王某交代,顺藤摸瓜,将谢某、殷某先后抓获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
10余家非法办事处被取缔
近年最大传媒监管案新年前夕告破
据涉案人员交待,王某等人打着所谓的“国际新闻联盟海外国际频道”的幌子进行诈骗。他们以所谓的“国际著名新闻媒体”和“数字经济”为幌子,以设立新闻机构驻地方办事处和达成战略合作的方式与各企业单位接触,再通过与我市各企业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共同运作项目的方式获利。同时,他们以“国际著名新闻媒体”的宣传能力为幌子,以为企事业单位通过国际新闻联盟进行宣传报道的方式,通过收取宣传经费用的方式获利。除此之外,行骗人还以为受害者制作所谓的“国际新闻联盟新闻记者证”为由,收取价格不菲的证件制作费用获利。
2020年12月29日,市专项工作组依法对“国际新闻联盟海外国际频道重庆办事处”以及重庆各区县非法设立的10余家办事处依法予以取缔。并及时报请中宣部传媒监管局通告全国各省依法取缔该机构设立的办事处。
至此,这个近年来最大的传媒监管案件正式告破。
市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新闻单位设立驻地方机构实行许可制度,未经批准不得设立,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以驻地方机构名义从事新闻采编活动。擅自设立驻地方机构或者采取假冒、盗用等方式以驻地方机构或者驻地记者名义开展活动的,市传媒监管部门、市扫黄打非办、市文化市场执法部门将进行依法取缔。
新闻记者证,是境内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唯一合法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依法同一印制核发。广大市民在与新闻媒体打交道时,应该核实其新闻记者证,新闻记者证可以通过中国记者网查询,或者是扫描记者证上的二维码来核实。
市民若发现新闻“三假”(假新闻、假记者和假记者站),请向市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举报,举报电话为63899149和12345。
文|李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