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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卡行动"来了! 这些行为被发现最高罚50万元

  • 重庆商报 2020-12-10 09:17

  12月9日,记者从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获悉,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通信管理局、人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严厉打击惩戒出租、出借、出售、购买电话卡、银行账户、营业执照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切实保障市民合法权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态势。

  严禁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支付账户(包括支付宝、微信账户等),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虚假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同时还将被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予以惩戒。

  除了银行卡、支付账户不得出租、出借、出售外,《通知》中还要求营业执照、电话卡均不得出租、出借、转让。具体来看,严禁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依法被认定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严禁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提交虚假材料,采取虚假承诺或其他欺诈手段申领公司营业执照,一经发现,根据情形,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严禁出租、出借、出售、购买电话卡、物联网卡。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假代理关系开立电话卡、物联网卡用于实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一律列入失信名单,每家电信企业5年内只保留其名下1张电话卡,且5年内限制其办理电话卡新入网、过户等电信业务,电信企业和转售企业不再为其办理物联网卡业务。

  此外,上述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丨郭欣欣 谢淦

编辑:陈怡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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