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解读。
“实施办法”于12月3日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悬挂、插置、放置国旗都有具体规范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邹钢介绍,“实施办法”主要有“注重有效管用”“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等特点,“没有追求‘大而全’,突出了‘小而精’,对上位法已有的规定尽量不作重复,一共26条。立法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国旗使用,维护国旗尊严,激发公民爱国情感”。
在使用国旗的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春焱介绍,“实施办法”明确了使用国旗的具体规范。在悬挂国旗方面,室内设有主席台或者讲台的,应当悬挂在主席台或者讲台上方,室外悬挂国旗,国旗旗面门幅下沿应当高于地面2.5米以上。关于插置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位置,采用垂直或者倾斜的方式,倾斜时旗杆与垂直线的夹角应当在20度内。关于放置国旗,可以将国旗置于桌面(台面)正中或者两旁,但是不得被其他物品遮挡。
大型活动中随意丢弃国旗举办者要受罚
随着社会发展,广泛使用国旗成为人民群众表达爱国情感的重要方式,但是也出现了不规范使用国旗的行为,有损国旗尊严。
邹钢表示,在规范使用国旗方面,对上位法已有规定的内容,“实施办法”没有重复规定,但结合重庆实际作了相应补充:一是鼓励公民和组织可以在适当的场所严肃、规范地悬挂、插置、放置国旗;二是禁止以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使用国旗及其图案;三是对实践中使用国旗的主要方式作出了具体要求。
对于实践中一些不规范使用国旗,甚至有损国旗尊严的行为,“实施办法”明确了相应法律责任。例如,在大型群众活动中使用国旗,活动举办者未在显著位置设置国旗收回点,导致国旗被随意丢弃,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活动举办地国旗主管部门对活动举办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我市将严格执行国旗“晨升晚降”制度
作为统一全市范围内国旗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市政府将如何落实好“实施办法”?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中表示,我市将严格执行升挂国旗制度、严格执行升旗仪式制度、严格执行“晨升晚降”制度,督促每日升挂国旗场所、工作日升挂国旗场所、节假日升挂国旗场所建立健全国旗升挂制度。
各级各类学校除寒假、暑假和休息日外,将做到每日升挂国旗,有条件的幼儿园参照学校的规定升挂国旗。遇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大型文化体育活动,我市将在开幕时举行升旗仪式,并要求学校在室外举行开学典礼或毕业典礼时,隆重举行升旗仪式,大中小学坚持每周星期一早上举行升旗仪式。
此外,我市还将严格执行“晨升晚降”制度,坚决纠正少数单位怕麻烦、图省事,只见国旗“早晨升起”、不见“傍晚降下”的错误做法。
文丨颜若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