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重庆网讯(记者 杨玺)日前,《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全市正式施行。25日,市城市管理局召开解读新闻通气会,对《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悉,《办法》共13条,主要包括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以下简称补偿费)适用范围、补偿费定义、补偿费标准、补偿费动态调整规定、需要经过专业评估确定补偿的规定、作为行政处罚罚款基数的补偿费计算原则、补偿费收取及管理等。
市城市管理局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处长廖聪全表示,《办法》规定了缴纳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的三类行为,即经批准移植、砍伐城市园林公共绿地内树木,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园林公共绿地,经批准占用城市园林公共绿地。不属于城市园林公共绿地的,不用缴纳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
城市园林公共绿地内的树木有很多种,该按何标准缴此费用?廖聪全称,重庆常用园林植物约1700种,且苗木为非标准产品,同品种、同规格树木,因为株型、分支点等不同,价格都有不同,市场价格较为复杂。因此,对移植、砍伐城市园林公共绿地内树木,《办法》没有按树木品种分类,而是以总体可置换为原则,按照乔木、灌木等类型规定补偿标准,这样较为简明,便于实际操作。同时,鉴于园林树木的特殊性,对一些价值确实较高的特殊类型,规定可按评估确定补偿,以符合实际。
以行道树为例。行道树是道路绿化的关键和重点,多年形成的行道树是城市的风景线和宝贵资源,不同于一般乔木。《办法》规定,移植、砍伐行道树,按相应规格乔木补偿费标准的3倍计算,并按每株占用1.5平方米道路附属绿地进行补偿。
又比如古树名木。《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损、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以及古树后备资源。因重点项目建设不得不移植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的,属于一级古树的,移植补偿费为20万元/株;属于二级古树的,移植补偿费为10万元/株;属于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的,移植补偿费为5万元/株。
城市园林公共绿地包括哪些?廖聪全说,按照《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规定,城市园林公共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各类公益性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道路附属绿地。《办法》按照中心城区、主城新区、其他区县分别规定了不同类别城市园林公共绿地占用的补偿费标准。其中,公园绿地、广场用地的占用补偿标准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