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启动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七大违法违规行为
8月1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我市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启动为期半年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这是记者从8月4日在市城市管理局召开的中心城区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指挥调度会上获悉的。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决胜之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制定印发《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持续深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切实加强城市管理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渝城管局〔2020〕88号),并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全过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渝城管局〔2020〕91号),安排部署2020年重庆市城市管理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据悉,我市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为了进一步治理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冒装撒漏、违规倾倒、车身不洁等问题,规范管理中心城区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装载、运输、处置行为,遏制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违规危害城市环境的现象。
市城市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专项行动将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聚焦建筑渣土产生、运输、处置三大环节,依法依规重点整治七大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车身不洁;二是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车体损坏严重;三是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未冲洗干净、带泥上路驶入城市道路;四是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未办理《重庆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五是建筑渣土运输未有效密闭或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飞扬、泄漏、撒落污染道路;六是建筑渣土运输未按核准时间、线路运行和规定地点倾倒;七是施工单位将建筑渣土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渣土运输单位处置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8月9日前)、全面排查(8月10日-8月23日)、集中整治(8月24日至12月31日)、总结提升(2021年1月1日至1月31日)等4个阶段。行动结束时,我市将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控长效机制制度。
文丨郭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