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部
  • 当前位置:首页 > 动态

重庆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80万元

  • 重庆日报 2024-10-15 09:06

  ●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 多子女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达160万元

  ●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10月14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印发并执行。

  《通知》要求,提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参贷后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参贷后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120万元提高到160万元。

  “此次政策优化调整,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和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增幅较大,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和多子女家庭的贷款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购房贷款利息支出,减轻还款压力。以贷款160万元期限30年为例,与同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相比,可为缴存人节约利息支出约15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降低首付款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该负责人表示,政策优化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要求与购买首套房一致,可进一步降低首付款资金,提升购房能力。

  放宽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政策,将已购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该负责人表示,政策优化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按协议约定缴存期满达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品种在原有一手房贷款、二手房贷款基础上,增加了置换贷款,有利于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获得住房公积金制度优惠。

  记者 廖雪梅

编辑:范瀞予
Copyright © 2012-2024 CQTODAY Media Group, All Rights Reserved
今日重庆传媒集团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渝ICP备12000991号-1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064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90002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63891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