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万里花枝俏,近日,忠县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忠县法院第四人民法庭,位于忠县长江南岸——东溪镇,距离县城5.8公里,下辖9个街道、乡镇。因法庭干警全部为女性,被当地老百姓亲切地称为“女子法庭”。
第四法庭辖区集山区、库区和农村于一体,群众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家事纠纷、相邻纠纷、侵权纠纷案件频发,社会矛盾较大。女法官们坚持柔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亲和力强、耐心细致、善解人意的女性特点,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该庭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工人先锋号”“重庆市青年文明号”等多项国家级、市级、县级荣誉称号。
文图|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