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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向困难职工家庭提供过渡性工作岗位

  • 重庆日报 2020-04-28 08:30

  4月27日,记者获悉,重庆市总工会日前出台《关于为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提供或者购买过渡性工作岗位的暂行管理办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为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提供就业机会。目前,2020年第一轮过渡性工作岗位申请已正式启动,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据了解,申请过渡性工作岗位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全国级及市级建档困难职工家庭中2020年毕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本科及以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二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与所提供过渡性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劳动能力;四是能够从事全日制工作;五是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员可联系建档困难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报名申请。

  过渡性工作岗位的工作年限为两年(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因过渡性工作岗位就业人员主动要求解除合同、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违反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具有违法违规行为等特殊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据介绍,过渡性工作岗位就业人员的薪酬(包括社会保险费和实发工资)由市总工会全额承担,薪酬标准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实发工资为2500元/月/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照上一年度(1至7月缴费基数)及本年度(8至12月缴费基数)重庆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此举将进一步拓展对困难职工家庭的帮扶方式和帮扶渠道,变‘资金输血’为‘就业造血’,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实现就业增收。”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总工会将推进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帮助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拓宽就业渠道。

 

  文|周尤

编辑:陈怡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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