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荣昌区人力社保局消息,为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荣昌区自2020年2月起,对企业实施社保费阶段性减免政策,同时放宽社保费缓缴时限,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负担。
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的受惠面广、减负力度大,将惠及全区2900家参保企业,预计减免社保费8900万元。
“政策主要体现在‘免、减、缓’3个方面。”该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荣昌区对各类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收今年2月至6月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对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减半征收2月至4月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无力缴费的参保单位,在减免政策执行期内,从原来4月30日的缓缴时限放宽至当期缴费最长可延长6个月,即2月应缴费最长可延至7月,3月应缴费最长可延至8月,以此类推。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也可与减免政策叠加享受。
值得注意的是,减免政策的对象范围是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范围。
另外,减免期间企业多缴纳的社保费可以抵缴以后应缴的社保费,也可以选择退费。
该负责人还表示,企业享受减免政策由人力社保部门直接办理,无需企业申报审批,整个工作预计3月底前完成。减免缓缴期间,参保职工社保权益不受影响,各项社保待遇也将按时足额支付到位。
文| 张飞龙 郑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