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期如何保障排水设施安全运行?记者3月6日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市住房城乡建委近日组织市市政设计研究院、重庆大学等单位联合编制了《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期城镇排水系统风险防范工作指南(试行)》(简称《指南》)。
《指南》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市级相关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制定排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方案。城镇排水设施运营单位应列入必要优先保障企业名录,纳入非常时期重要物资运输保障管理体系。
《指南》还明确了排水源头的重点防范区域。 比如,住宅小区及公共建筑内,洗手盆、便器、地漏、浴缸、拖布池、空调凝结水排水管、厨房与隔油器连接的水封装置、阳台落水管等,就是重点防控区域。《指南》要求,已发生疫情的建筑小区,在解除隔离前,小区内部排水系统的雨污水应在进入市政管网系统节点前(如化粪池出口处或小区雨水系统接入处)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
定点医疗机构、临时隔离场所周边的公共化粪池及已发生疫情建筑小区内的化粪池,同样为重点防范区域。《指南》要求,化粪池周边设置防护距离不小于10 米的警戒线,若楼栋处于化粪池下风向,则适当加宽防护距离。化粪池检查井/口、出水口等表面及周边2至5米范围内每天进行2次喷雾消杀,或在化粪池口加盖已浸泡高浓度消毒液的柔性遮挡物。
《指南》同时要求,重点排查医疗机构、临时隔离场所及已发生疫情的建筑小区附近是否存在污水冒溢风险点,如有,应设立警示标志,避免公众直接接触;安排巡查人员对风险点进行一日一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按应急抢修处理。
《指南》还要求,出水厂加强出水水质检测,粪大肠菌群数检测宜从每周一测增加到每日一测;脱水污泥应日产日清,确保妥善处理;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期,应制定严格的防范再生水误饮、误用和错接的措施。
文|廖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