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调整有关区县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等级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调整有关区县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等级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目前疫情形势变化,依据《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实施方案》确定的分区分级标准,决定对部分区县分区分级等级进行调整。
一、将江津区、永川区、大足区、万盛经开区、梁平区、垫江县、丰都县等7个区县纳入低风险区县。
二、将北碚区纳入中风险区县。
三、其他区县分区分级等级不变。
各区县(自治县)要继续按照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