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24日从市红十字会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患者救治,保障新冠肺炎恢复期血浆捐献者权益,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联合发文鼓励康复者捐献血浆。
市红十字会表示,近期,为满足临床救治工作需要,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了采集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用于治疗重症、危重症患者的工作。按照《献血法》《重庆市献血条例》等法律法规,应褒扬捐献血浆、挽救他人的高尚行为,为此明确捐献恢复期血浆的新冠肺炎康复者享受无偿献血者荣誉和待遇,捐献血浆200毫升视为捐献一次全血。康复者献血浆后,发放《献血证》,并将献血浆者信息录入全国血液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参与无偿献血表彰活动。
市红十字会要求,各区县(自治县)红十字会要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咨询、服务、随访等工作,以捐献者为中心,切实维护捐献者健康权益。
文|张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