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部
  • 当前位置:首页 > 众志成城抗疫情

居住证和户口迁移证快到期了?不着急 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再办

  •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2020-02-19 13:32

  19日,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发布消息称,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病毒传播扩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居住证和户口迁移证件到期的市民,可延期至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后1个月内再前往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规定,居住证应在证件发放满一年后及时办理签注手续。为降低市民出门感染新冠肺炎的风险,公安机关决定疫情防控期间居住证到期需办理签注手续的,可暂缓办理,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继续有效。市民在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后1个月内,再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补办签注手续,疫情防控期至补办签注手续之间的居住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另外,在疫情防控期间,持户口迁移证件(含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需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迁出的,可暂缓办理。期间,户口迁移证件到期的,在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后1个月内依然有效,仍可办理户口迁入、迁出。户口迁移证件超期,外省市公安机关不予办理的,可到我市公安机关申请换发新的户口迁移证件。

  对急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的,重庆公安机关已开通“急事特办”通道,实行24小时电话预约,及时为群众提供相关办事服务。

 

  文|阙影

编辑:陈怡璇
Copyright © 2012-2024 CQTODAY Media Group, All Rights Reserved
今日重庆传媒集团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渝ICP备12000991号-1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064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90002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63891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