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0月18日 重庆市试行企业“五自主”改革
1991年10月18日至20日,为贯彻中央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落实如何进一步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具体措施,中共四川省重庆市委召开工作会议,决定选择首批35户国营大中型工交企业试行生产经营、产品定价、内部分配、劳动用工和技术改造五个方面享有自主权(简称“五自主”)。“五自主”从落实企业自主权入手,为政企分开、探索新的政企关系创造了良好契机,在把企业推向市场,促使企业建立起一套适应市场竞争的经营机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